好動是孩子的天性。愛活動,甚至調皮,對於孩子都是必要的。但是,事情是要有限度的,過了度,就會走向反面,例如,過度地好動,就是「多動症」的隱患。
臨床研究發現,發生多動行為的孩子,幾乎都在出生後18個月以內,這個階段被稱為感知運動能力發展期,若這個階段調控失誤,就會造成感知與行動之間的聯繫產生障礙,於是情緒不穩定、衝動,難以抑制自己的行為,不停地動來動去,不能持久。
所以,對於那些閒不住的孩子,要適當調一下,而且應該注意這個問題。既要滿足孩子好動的需要,又要有所限制,既要尊重孩子的自由,又要積極引導。為此,提供一些建議:
對於閒不住的孩子,每天要有充分的時間讓孩子盡興活動,到室外去運動、玩耍,活動到筋疲力盡,讓孩子的精力充分發洩。盡興活動之後,安排孩子安靜活動,必要時軟、硬兼施穩定孩子。總之,每天必定要有一定的時間段讓孩子安詳下來。
給孩子自由並不意味沒有規則,該給孩子立點規矩了(合理的),不能做的,就是不能做,只有在服從規則的過程中,孩子才能學會什麼行為是恰當的,才能學會控制自己盲動的慾望,也只有被強迫保持安詳,他才能從活動中感覺到快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