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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爾·威特:全能教育法 培養孩子的興趣和熱情 ï¼

威特3歲以後,父親就領他到各方周遊。5歲時,小威特就已經在父親的陪同下,幾乎周遊了德國的所有大城市。在旅途中,他們既登山,也去遊覽名勝;既去尋找古跡,也去憑弔古戰場。回到旅館後,老威特就讓兒子把看到的一切寫信告知他的母親和熟人。回家後,還要向親人們口頭講解旅途見聞和切身體會。



    老威特為了滿足小威特的求知慾望和追求真理的精神,從不吝惜金錢和體力。例如為了向小威特公開魔術的秘密,他就曾不惜重金,請魔術師現身說法。



    由此可見,老威特在對兒子的施教上深信「百聞不如一見」的道理。



    天才就是對事物懷有強烈的興趣和滿腔的熱情。而凡是仔細觀察過孩子的人都會發覺,幼兒只要不是傻子和白癡,他們都極易對事物產生興趣和熱情。也就是說,幼兒天然就具有對某些方面或某一方面的強烈熱情,他們一旦對某一方面或某些事情入了迷,就會以驚人的勤奮和毅力去從事。一旦他們步入這一軌道,就會遵循雷馬克所說的「使用就會發達」的規律,使其能力得到驚人的發展。實際上,天才就是這樣產生的。



    令人遺憾的是,許多家庭往往在孩子的熱情之火剛剛燃燒起來時,就把它吹滅,甚至用水將其澆透。世界上之所以天才人物如此之少,原因就在於此。如果孩子的興趣和熱情得到順利發展,他們就會成為天才。但是,他們的這種興趣和熱情卻很少有得到順利發展的環境,許多家庭往往在孩子的興趣和熱情的幼芽剛剛出土時就一腳將其踩掉,再冒出來時就再伸出腳將其踩掉,使其很少有順利發展的機會。其結果,天才便寥若晨星。但是,威特、塞德茲、巴爾等的培養過程,已向世人表明,如果孩子的興趣和熱情一開始就得到順利發展的話,大多數孩子將會成為英才或天才。



    誠然,自古以來,像威特那樣對孩子實施早期教育的並不多,儘管如此,在人類歷史上還是產生了很多天才。對這些天才的研究表明,這不僅是由於他們生來所具有的天賦所致,更重要的是他們在幼年時期的興趣和熱情的幼芽沒有被踩掉,並得到了順利發展的結果。



    天下的父母除了要認識到愛護和激發孩子的興趣十分重要外,而且還必須明白孩子越大就越難以具備強烈的興趣和強烈的熱情。這是因為,在孩子的成長過程中,他們興趣的幼芽可能會一再遭到踐踏,這樣,他們年齡越大,興趣和熱情被踐踏和泯滅的將越厲害。因此,實施早期教育的必要性就在於此。孩子越大,不僅在性格上越難具有對事物的興趣和熱情,而且他們的潛在能力天賦,得以發揮的餘地也會越小。早期教育則恰恰可以彌補這一缺陷。



    有人說,天才人物在努力的過程中就像是在做遊戲,意思是說,天才人物的努力是受其興趣驅使所激發的熱情。只有這種遊戲式的努力才能創造出一些意想不到的結果,也只有遊戲才能使能力發展。在這個意義上,天才的創造是不可能靠普通人的勞動來實現的。勞動得再辛苦,也不能使能力得到發展。



    威特的父親從他3歲半時就已開始教他認字,但這絕不是強迫性的。「不能強迫施教」這是威特教育法的一大原則。不管教什麼,首先必須努力喚起孩子的興趣。只有當孩子有了興趣時,才開始教。



    為了教小威特認字,他也使用了一些小孩還無法識破的「小伎倆」。如他給小威特買來小人書和畫冊,非常有趣地講給他聽,用一些帶鼓勵的話語來激發他幼小的心靈。像「如果你能認字,這些書你都能明白」之類的話語。有時,他則乾脆就不講給他聽,故意對他說:「這裡面的故事非常有趣,可爸爸沒有功夫給你講。」這樣反而激發和喚起了小威特一定要識字的想法和心願,待他有這種強烈的認字慾望後,老威特才開始教他識字。



    威特父親的教學方法與現在學校的方法也是不一樣的。他首先去打字行,買來10公分見方的德語字母印刷體鉛字、羅馬字和阿拉伯數字各10套。然後把這些字都貼到10公分見方的小板上,以遊戲的形式教字。當然先從元音教起,接著以「拼音遊戲」的形式在玩耍中教小威特組字。



    西方字母只有26個,加之德語的發音並不像英語那樣不規則,所以小威特很快就學會了讀,也就是說,他在沒有學習所謂讀法之前就掌握了讀。而一掌握了讀法,威特就能掌握更多的詞彙,再加上他學的是標準德語,所以他很容易就能讀書了。這一點對今天中國的年輕父母仍然很有參考價值,孩子在學校裡學習不好的原因,主要是由於語言的障礙。



    在掌握本國語讀法的基礎上,學習相近的外國語。西方語言,不論是德語、英語、意大利語、法語,都多少有點相似。所以小威特能用德語自由地閱讀後,他爸爸又馬上開始教他學法語,那時他才6歲。只用了1年的時間,小威特就可用法語自由閱讀各種法文書籍了。當然,他之所以學得這樣快,首先還是因為他的德語知識非常豐富。



    威特學完法語後,又馬上開始學意大利語,這次他只用了6個月的時間就學會了。這時威特的父親認為,可以教他拉丁語了。



    在西方國家,學習外國語一般都規定首先從拉丁語學起。但威特的父親覺得這樣做過於勉強,認為只有從與德語最相近的法語開始學起才是合乎邏輯的,從而採取了先易後難的順序。學拉丁語對於西方的孩子來說也是相當難的,被視為所謂頭痛的語言。因此,威特的父親是經過了相當的準備以後才開始教他的。即在教拉丁語之前,先把威吉爾的《艾麗績斯》的故事情節、高超的思想、漂亮的文體等講給威特聽,以喚起威特的興趣。



    會6國語言,這對一般人來說已經是要花費一輩子精力的事了,何況威特還是個孩子。因此威特父親在教授外國語方面的經驗尤其值得注意。



    第一、採取了「與其背莫如練」的方法。他沒有系統地教語法,他認為即使教給孩子語法,孩子也不會懂的。誠然,對大人來說以語法為綱來學習外語是有效的。但是對孩子必須用威特父親所採取的「與其背莫如練」的辦法。任何一個孩子,不都是用這樣的方法學會了本國語言的嗎?



    第二、孩子們聽故事是百聽不厭的。大人讀過一遍小說,就不想再看了,而孩子們卻樂意反覆多次地聽相同的一個故事。我們在教育孩子時,不能以大人之心去推測兒童的心理。



    威特父親抓住這一秘訣,在教外國語時,讓他用各種不同的語言去讀同一個故事。比如在讀安徒生童話時,既讓他用德語讀,又讓他用法語、意大利語、拉丁語和希臘語讀。這一方法是非常行之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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